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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气候中心气候预测和评价业务规定(暂行)
发表时间:2009年09月02日 00时00分00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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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气候中心气候预测和评价业务规定

(暂行)

 

    为了做好对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策气象服务及公众服务,及时制作高质量的气候预测产品,规范气候常规预测、滚动预测和重点时段预测业务的会商组织、产品制作、发布和质量评定流程,确保服务产品质量,提高服务水平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常规预测业务

(一)会商

1.会商组织

气候预测会商由市气候中心组织,具体由气候研究部承担。

2.参加人员

气候中心(气候研究部)全体人员,预报处、服务中心、减灾处和科技处相关业务人员参加。

3.会商时间

1)旬报:每月81828日(2月在26日)上午10点;

2)月报:每月24日气候研究部内部形成初步意见,28日上午10点正式会商;

3)季报:3月、6月、9月、1219气候研究部内部形成初步意见,28日上午10点正式会商;

会商若遇节假日由气候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组织,照常进行。

4.会商内容

1)气候历史背景分析;

2)前期海气环流分析;

3)历史相似年极端事件分析;

4)国内外数值预报产品对比分析;

5)统计方法和动力方法的结果分析;

6)未来旬(月、季)我市天气趋势预报,重大灾害性天气(热带气旋、暴雨、高温、寒冷、雾等)出现概率;

7)针对预测结论讨论决策建议。

5.会商主持、记录和发言

主持和记录:预测主班;

发言:主班、气候部其他成员首先进行气候预测分析,之后预报处、服务中心、减灾处、科技处提供预测意见或者决策建议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二)常规天气气候预测产品制作

由气候研究部当值主班综合会商意见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气候预测产品的制作。

1.旬报:每月81828日(2月在26日);

2.月报:每月25日形成初稿,28日形成终稿;

3.季报: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的20日形成初稿,28日形成终稿;

(三)常规天气气候预测产品审核和签发

1.审核:旬、月、季报制作完成后交给气候研究部部长审核,并根据部长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;

2.签发:根据最新资料对预测结论进行修订补充后,由气候中心领导对稿件进行再次审核之后签发。

(四)产品发布职能部门和时间

1. 职能部门

气候中心气候研究部:负责在旬、月、季报签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监测网络处、气候中心综合业务部、预报处、服务中心,并将纸制文件送局办公室呈局领导。负责旬、月、季报在公众网的发布。

气候中心综合业务部:负责旬、月、季报在监测平台上发布。

监测网络处:负责在24小时以内将旬、月、季报传真发送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,并上传决策网。

2. 发布时间

旬报:每月91929日,中午12点之前发布(2月在27日);

月报:每月29日中午12点之前发布(2月在27日);

季报: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的29日中午12点之前发布。

(五)信息反馈

气候中心办公室负责收集领导批示、相关处室的意见、建议,反馈给气候研究部,气候研究负责对相关意见、建议进行处理,落实。

(六)预测质量评定

根据省局业务处预测评分标准,对旬、月、季报预测结果和气候研究部每位预报员的预报结果进行评分。

评定时间:旬、月、季报评分定在预报时效过后的下一个旬的3日。

评定负责人:评定工作由预测主班轮流负责。

评定结果位置:评定结果统一保存在\10.153.97.59观象台气候中心气候研究部气候中心旬、月、季年预测产品预测评分,目录下。旬、月、季预测质量和预报员预测质量评定结果同步在综合业务平台上发布。

(七)气候研究部预测分工职责

预测签发:江A角)、庄红波(B角)

预测审核:李辉(A角)、陈潜(B角)、郑群峰(C角)

预测主班:陈潜(A角)、郑群峰(B角)

预测副班:吴迪、王博

二、重要时段气候预测业务

(一)会商

1.会商时间

110,春运及春节天气气候趋势预测会商,重点对春运及春节期间的极端恶劣天气进行预测;

35,汛期气候趋势预测会商,预测时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月,内容增加对汛期极端恶劣天气预测;

928,今冬明春气候趋势预测会商,内容增加对秋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预测;

1215,年度气候趋势会商,重点对极端恶劣天气进行预测;

2.会商参加人员

本会商由科技处组织,气候中心主任主持,气候中心气候研究部全体、预报处、服务中心、科技处、减灾处相关业务人员参加。分管副局长参加并指导。

(二)重要时段气候预测产品制作

由气候研究部当值主班综合会商意见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气候预测产品的制作。

春运天气气候趋势预测:111

汛期气候趋势预测:36

今冬明春气候趋势预测:929

年度气候趋势预测:1216

(三)重要时段气候预测产品签发、上报及发布

1.签发和上报

气候中心气候研究部部长综合预测结论,并在24小时内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。签发按照决策服务产品签发规定执行。

2.发布

气候中心气候研究部:负责在重要时段气候预测产品签发后第一时间通知监测网络处、气候中心综合业务部、预报处、服务中心,并将纸制文件送局办公室呈局领导。负责在公众网的发布。

监测网络处:负责在24小时以内将重要时段气候预测产品传真发送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,负责上传决策网。

三、滚动预测业务

(一)会商

1.会商组织

气候预测会商由气候中心气候研究部组织。

2.参加人员

气候中心气候研究部全体人员、预报处、服务中心、减灾处和科技处相关业务人员参加。

3.会商时间

1)月滚动气候趋势预测:每月81828日(2月在26日)上午10点;

2)季度滚动气候趋势预测:每月24日气候研究部内部形成初步意见,28日上午10点正式会商;

说明:会商若遇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组织,照常进行;

      滚动月、季报与常规月、季报预测时效相同时,只做常规月、季报预测产品。

4.会商内容

1)气候历史背景分析;

2)前期海气环流分析;

3)历史相似年极端事件分析;

4)国内外数值预报产品对比分析;

5)统计方法和动力方法的结果分析;

6)未来旬(月、季)我市天气趋势预报,重大灾害性天气(热带气旋、暴雨、高温、寒冷、雾等)出现概率;

7)针对预测结论讨论决策建议。

5.会商主持、记录和发言

主持和记录:预测主班;

发言:主班、气候部其他成员首先进行气候预测分析,之后预报处、服务中心、减灾处、科技处提供预测意见或者决策建议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二)滚动气候预测产品制作

由气候研究部当值主班综合会商意见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气候预测产品的制作。

1.月滚动气候趋势预测:每月81828日(2月在26日)制作未来一个月的气候趋势预测(如48制作411-5月10的预测)

2.季度滚动气候趋势预测:每月25日形成初稿,28日制作未来一个季度的气候趋势预测(如428制作5-7月的预测);

(三)滚动气候预测产品审核和签发

1.审核:滚动月、季报制作完成后交给气候研究部部长审核,并根据部长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;

2.签发:根据最新资料对预测结论进行修订补充后,由气候中心领导对稿件进行再次审核之后签发。

(四)滚动气候预测产品的发布职能部门和时间(暂行)

1.职能部门

气候中心气候研究部:负责在月、季滚动气候趋势预测签发后第一时间通知气候中心综合部、预报处、服务中心、科技处、减灾处,并将纸制文件送局办公室呈局领导。

气候中心综合业务部:负责月、季滚动气候趋势预测在监测平台上发布。

2、发布时间

月滚动气候趋势预